由于惠州化工废水处理工程水质条件和环境条件的变化,生化处理系统的污泥及其中微生物的量与质,都会有变化。如何采取措施克服外界因素的影响,使系统内活性污泥保持合理的数量和高效而稳定的去除效果,是系统运行控制要解决的问题。常用的调节与控制内容有四个方面,即:厌氧脉冲系统、曝气系统、污泥回流系统和剩余污泥排放系统的控制。1、曝气量的控制
好氧活性污泥系统必须维持微生物好氧新陈代谢活动所需要的氧,此外,为促进污水中污染物与活性污泥充分混合接触,必须对曝气池进行符合要求的曝气搅拌和充氧。一般的污水曝气池混合液溶解氧浓度控制在1.5~4.0mg/l之间,才能保持活性污泥微生物良好的新陈代谢活动。曝气池混合液所应控制的溶解氧浓度也不是越高越好,过高的溶解氧本身是能源浪费,另外过度曝气会使微生物自身氧化或造成污泥絮体因过度搅拌而破碎。
2、回流污泥量控制
污泥回流系统的控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保持回流比恒定;二种是定期或随时调节回流比和回流量。一种方法一般使用于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由于味精生产企业的水质、水量变化较大,调试运行中我们通常采取二种方法。
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法确定合适的回流比:
2.1、按照回流污泥及混合液污泥的浓度调节。
2.2、按照二沉池的泥位调节回流比。
2.3、按照沉降比(sv)调节回流比。
3、剩余污泥排放量的控制:
生化系统每天都要产生一定的微生物,系统内污泥量增多,因此需定期从系统中排放一定的剩余污泥,以维持系统内污泥量平衡。一般采用以下方法来控制剩余污泥的排放:
3.1、按照沉降比(sv)调节。
3.2、按照系统内活性污泥浓度(mlss)调节
根据废水特点、工艺要求的处理程度和运行实践等多方面因素的比较,调试运行中我们主要通过调节污泥浓度(mlss)和污泥沉降比(sv)来控制剩余污泥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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