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通力电子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6月20日,广东瑞捷(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与卖方(邓高锋、胡庆德及凌高德)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广东瑞捷有条件地同意购买目标公司惠州尼日科光电有限公司49%股权,代价3259万元人民币,部分代价2559万以发行代价股份支付。
于股权转让协议日期,广东瑞捷持有目标公司51%股权。紧随完成收购事项后,广东瑞捷将持有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因此,目标公司将成为广东瑞捷的全资附属公司。
代价股份为广东瑞捷的1068万股新普通股,将按每股代价股份人民币2.39元的发行价配发及发行予卖方,其中650万股股份、290万股股份及128万股股份须分别配发及发行予凌先生、胡先生及邓先生。于完成时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后,本公司于广东瑞捷间接持有的已发行股本将由约56.39%摊薄至约44.02%。
目标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研发、制造及销售光学薄膜的业务。目标公司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分别取得纯利221万元及950万元。
通力电子表示,目标集团于上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及溢利的较快增长证明光学零件业务的发展潜力。因此,本公司认为收购目标集团的少数权益将使本集团进一步加强其光学零件业务及目标集团与广东瑞捷之间的协同效应并获得目标公司现有客户更多支持。